金融界7月17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3月21日制造的立马牌TDT109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整车质量、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标准GB17761-2018要求,用户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引起交通安全事故。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更换蓄电池组及充电器、拆除或更换引起尺寸过大部件等方式,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777)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浙江省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网(www.zjdpac.com)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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