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两批2023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据两份“2023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汇总表”显示,涉及的品牌包括台铃、立马、五羊、倍尔捷、乐行、大阳、轻骑等。
公告显示,2023年第1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66批次,生产领域16批次,流通领域50批次。此次抽查发现济宁海电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香豆电动车有限公司等2家生产者生产的2批次产品,以及黄岛区李记彭程车行、黄岛区迅驰电动车销售店、济南宝米电动车有限公司、临沂商城磊鑫电动车商行、临沂市兰山区明丽车业销售中心、刘志花、齐河县峰华电动车维修部、齐河县徐氏电动车商行、枣庄薛城区蒙晋管营车行等9家销售者销售的9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车速限值、结构、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车速提示音、充电器与蓄电池。其中,销售者黄岛区李记彭程车行、标称生产者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另外,2023年第5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108批次,此次抽查发现菏泽市牡丹区洪都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胶州市德文电动车维修部、胶州市鑫鑫自行车店、罗庄区金存电动车经销处、青州市博运亨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曲阜市小牛电动车行、泰安市岱岳区粥店中临电动车销售中心、天桥区龙达电动车经营部、禹城市大龙电动车门市部、枣庄市薛城区捷羚电动车行、周村爱新车行、莒县欧文斯电动车经销处等12家销售者销售的17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结构、整车质量、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车速限值、充电器与蓄电池、车速提示音。
据悉,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附件:2023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责任编辑:李扬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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