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8月29日消息,日前,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4月30日至2021年9月7日期间制造的新日牌TDW029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 6615 辆;以及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10月14日制造的新日牌TDT055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0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车速限值、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控制器不具有速度防篡改设计,如若最高车速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当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快速行驶,如发生突发事件,骑行者没有充分反应时间,易造成车辆失控,导致骑行者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伤害。尺寸限值不符合标准要求,可为载人或装载货物提供方便,导致整车超载存安全隐患。
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新日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相关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2-59718122)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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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人民名品引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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