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江苏、浙江市场监管局开展长三角联动执法。40名执法人员兵分五路,对“绿源”品牌电动车生产企业、上海总经销商、终端销售门店进行执法检查。
前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徐汇区老沪闵路上的“绿源”车行TDT23075Z(S90)、TDT23070Z(S70)两个型号的“绿源”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送检。
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两款车型车速限制、整车质量、尺寸限制、蓄电池防篡改等项目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车辆电池未采用合格证中配套的48伏锂电池,而是配备了72伏铅酸电池和充电器,判定为不合格。
因涉嫌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3月28日,执法人员对老沪闵路上的“绿源”车行进行立案调查。总经销商也被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查扣问题电动车。
调查发现,上海一贸易有限公司是“绿源”电动车的上海市总经销商,共有授权经销门店近200家,主要从事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的推广销售工作,其中,TDT23075Z(S90)、TDT23070Z(S70)两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是主营产品。
3月29日,上海和江苏两地执法人员同时对该公司位于金山、昆山的3个仓库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从浙江生产公司订购TDT23075Z(S90)型电动自行车,已销售600余台辆;订购TDT23070Z(S70)型电动自行车,已销售260余台辆。
除TDT23075Z(S90)、TDT23070Z(S70)两个型号外,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还发现型号为TDT22092Z的电动自行车,也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执法人员进行了随机抽样并送检。
3个仓库共查见涉嫌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60余辆,价值90余万元,对以上涉事产品,执法人员已采取行政扣押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查扣问题电动车。
老沪闵路上“绿源”车行门店负责人表示,经销商发往门店的电动自行车本身就不符合技术标准,门店拿到车后会先改装成基本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上牌,上牌后再改回“出厂”款提供给消费者。
为进一步查明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执法人员查阅涉案电动自行车获取3C认证的相关资料,并与检测报告进行比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浙江金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绿源”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开展调查。该企业未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生产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题图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文中图片: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来源:作者:陈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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